• 追月亮的人

    2011-10-17

    毛姆不算是在中国最著名的那一批外国作家,而孤陋如我,也就一直没有听说过他。某天在天涯的一个书帖里面看到有人提起他,说他是一个“刻薄而有才华的男人”。刻薄是我挺感兴趣的一种特征,因为我觉得刻薄需要一定的观察力和概括力,刻薄的人即使不是智慧的,也至少是有一些小聪明的。

    对毛姆产生兴趣以后,就想起了之前“豆瓣猜”上面出现过的“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不知所谓的书名,好吧,那就看吧。一看便发觉毛姆大叔真的是我的那杯茶,书还没看完的时候,我就又在卓越下单买他的《刀锋》和《人生的枷锁》了。

    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平凡的银行职员,每天准时上下班,辛勤工作养家糊口,就如同每天面无表情穿梭于城市地铁中的你我。就是这样一个乏善可陈的人,有一天忽然扔下妻儿离家出走了,说是要到巴黎去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离开的时候他 40 岁,身上只有 100 块钱。你是不是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在巴黎贫困潦倒,病了,住进恩人家里,拐跑了恩人的妻子,又抛弃了她,沦落街头成为码头工人,去了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患了麻风病,最后死了。

    他离家之后的生活倒是跌宕起伏,可是作为读者,我却根本不关心他的贫富、生死,因为连他自己都不关心这些。我想知道的只是他心里到底有着怎样的一幅画,他最后把它画出来了没有。也许这就是毛姆小说的一个特点,人物的命运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他的精神之路去向何方。

    这是一个艺术家的传记,但是在这部传记里,没有我们常见的“坚忍不拔地追求艺术理想,最终取得辉煌成就”的艺术家。毛姆笔下的查尔斯,是一个被梦想绑架,即使痛苦、绝望,也不得不跟梦想一起步步向前的人。他的内心有强烈的意识要表达出来,而画画就是他表达的方式,如果他不这样做,那股强烈的意识便会折磨他、吞噬他。

    毛姆说:“我预见到他的结局将是遭受痛苦的折磨和绝望。我心里又产生了一种他被魔鬼附体的感觉;但你却不能说这是邪恶的魔鬼,因为这是在宇宙混沌、善恶未分之前就存在的一种原始的力量。”

    与其说是谁选择了艺术,不如说是艺术选择了他。查尔斯就是一个被选中的人。满大街的人都在追求六便士,上帝总要选出一些人来追求月亮,套用一句说狼人的话: He is cursed by the moon.

    查尔斯最后的时光宁静而美好,他坐在小岛丛林深处的木屋里,包围着他的四面墙上是他最后的绘画。他失明了,因为他已经不需要眼睛;他叫人把那些画付之一炬,因为画已经画完了。

    书读到最后,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然而我依然不知道查尔斯看到了什么,又画出了什么。像我这样一个追求六便士的人,又怎么能看清楚查尔斯的月亮呢?我只是偶尔失神地仰望着她,忽然想起一件什么事来,便又重新低下头去了。

     

  • ——由《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引发的联想

    什么是民族?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似乎“中华民族”、“汉族”这样的身份概念于我而言是与生俱来的、自然而然的。正如 19 世纪的一个政论家白哲特( Walter Bagehot )在谈到“什么是民族”时所说的,“你要是不问,我们都知道它是什么;但是马上对它作出定义或解释,却是不能。”

    毫无疑问,民族是一种共同体,然而这种共同体如何得以划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斯大林认为,一个民族是一个由历史所造成的、稳定的人类社群。它是以共同语言、地域、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一个共同文化的心理机制为基础的。这是依据民族的客观特质下的定义,新中国建国后,也正是依此对境内的民族进行了识别和认定。然而在此书作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看来,民族的定义可能更依赖于人们的主观认同。他将民族、民族属性和民族主义视作“特殊的文化的人造物”,作出了“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的惊人之论。

    在书中,安德森指出,民族这一“想象的共同体”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宗教信仰的领土化、古典王朝家族的衰微、时间观念的改变、资本主义与印刷语言之间的交互作用、国家方言的发展等。通过比较史和历史社会学的方法,他还对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进行了论证:民族主义经由美洲而散播至欧洲,再到亚洲和非洲,其发展形态经历了群众性民族主义、官方民族主义和殖民地民族主义三个阶段。

    我的知识背景让我对资本主义与印刷语言对“民族”出现的影响尤为关注。

    “在文法与句法所限制的范围内,资本主义创造了可以用机器复制,并且通过市场扩散的印刷语言。这些印刷语言以三种不同的方式奠定了民族意识的基础。

    “首先,并且最重要的,他们在拉丁文之下,口语方言之上创造了统一的交流与传播的领域……第二,印刷资本主义赋予了语言一种新的固定性,这种固定性在经过长时间之后为语言塑造出对“主观的民族理念”而言,是极为关键的古老形象……第三,印刷资本主义创造了和旧的行政方言不同的权力语言。”

    正是印刷语言以小说和报纸为载体进行的传播,使得读者意识到了其他跟他拥有同样的印刷语言、同样的阅读经历的人们,构成民族共同体的那种认知感和认同感于是就产生了。值得注意的是,印刷语言是建立在许多方言之上,“在文法与句法所限制的范围之内的”,这也就表明,当印刷出版商决定以何种方言为蓝本创造印刷语言时,尽管考虑得更多的可能是市场和销路之类的东西,但也在无意中为日后形成的民族共同体划下了边界。

    印刷语言作为传播的符号,竟然有这样大的作用,我不禁想象,传播的内容在促进“想象的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方面,又能够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格伯纳的教养理论认为,对大量看电视的观众来说,电视实际上主宰和涵盖了其他信息、观念和意识的来源,从而能够传播共同的世界观、共同的角色观和共同的价值观。

    麦库姆斯和肖提出的议程设置理论也表明,媒介能够通过重复性新闻报道来提高某议题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性,如同科恩的那句名言:“在多数时间,报纸在告诉人们该怎样想时可能并不成功,但它在告诉它的读者该想些什么时,却是惊人地成功。”后来,麦库姆斯又提出,媒介甚至能够改变议题之下的各种属性的重要性,从而,“修改一下科恩的经典名言,媒介不仅告诉我们该想些什么,而且也告诉我们该怎样想”。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一直通过学校教育、大众传播等方式向国民传播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念,将 56 个民族统一于“中华民族”的大旗之下。从《人民日报》到有了电视之后的《新闻联播》,让我们得以看到,那些跟我们语言不通并且一辈子都不会产生实质上的联系的人,过着跟我们如此相似的生活:他们也在大炼钢铁,他们也经历了文革,他们也下海了,他们也下岗了……“中华民族”这个身份由此才有了一种真实存在的感觉。每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各地各民族的文艺节目轮番上场,家家户户在看,并且也意识到全国人民都在看,这对于“中华民族”意识的传播,是一个多么具体而宏大的意象。

    诚然,传播媒介的发展为掌权者维持和控制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想象提供了便利,但是其吊诡之处在于,它同时也抹煞了“想象的共同体”当初形成和发展的一些条件。在三波民族主义浪潮已然过去的今天,如果任由这种抹煞向前发展,人们对于民族共同体的感觉会不会越来越淡薄,以致于掀起反民族主义的一体化浪潮?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地球变成了一个“村庄”,通过互联网我们得以与更多的人形成“共存感”,这个人群之大已经远远超出了现存的民族的边界。此外,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现代化,许多古老的风俗已被遗忘,我们跟美国人穿一样的服装,吃相似的食物,聊同样的话题。

    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人们所掌握的印刷语言再也不仅限于一种,这也让那种“共存感”的范围更加广泛,同时又因不再具有唯一性而变得不再强烈。更何况,世界上的语言一直在减少,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比较落后和弱小的语言被强势语言所取代或许也是难解的宿命。以后的世界也许将被一种或者少数几种语言主宰。

    正如安德森在书中所说的,“由于被视为既是历史的宿命也是经由语言想象出来的共同体,民族因此同时将自身表现为既是开放的,也是封闭的。”如果语言由分裂逐步走向统一,民族的封闭之门就会被打开,让更多的人走进来。或许在漫长的岁月之后,民族就成为一个“过时的概念”走进尘封的历史了,就像从来不曾出现过一样。

    写到这里,我忽然感觉到,如果真如我的猜想,想象共同体就将经历一个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轮回,就像在历史的长河中转了个圈。纵观历史,这样的圆圈还真是不少的。当然了,这些只是我看过此书之后的一些不切实际的联想,民族的产生和消亡显然还取决于其他的许多因素,需要我们去研究,也需要历史一步一步去验证,让我们拭目以待。

  • 一天的温柔

    2010-02-17

     

    《对不起,我爱你》,这是一个为期一天的故事,一段为期一天的爱情。女孩到高雄散心,钱包被偷,男孩给了她一张 500 块的钞票,让她写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说如果有一天钞票回到他的手中,就去找她,让她做他的女友。两个人在高雄度过了愉快的一天,那张钞票数次与他们擦肩,却直到女孩要离开的时候,也没能回到他们手中。两个人的故事在离别与希冀中划上了句号。至于能否重起新的段落,谁知道呢?

    又是一个人默默看完一部文艺片,有点闷的剧情,看完后心里却还是有了淡淡的惆怅。爱情总是这样忽如其来,让人措手不及。我们能够抓住的,仅仅是出现在对的时间和地点的那一次,其他的,便只能如那张钞票一样,在我们手中短暂停留,然后消失在天涯。

    可是哪怕只是一天的温柔,也会让人一辈子怀想。那些擦肩而过的身影,全都留在心里,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亦成为一个遗憾的符号。是收集美好,还是规避遗憾,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可以选择。如果可以的话,你会选什么?


  • 考完研之后看了《暮光之城》的电影,大爱吸血鬼,于是又找了书来看。现在完成的是第一部《 Twilight 》。

    电影的情节发展很快,用某驴子的话说,“两个人莫名奇妙地就搞到一起了”,而在小说中, Edward Bella 的感情是慢慢发展的。其实就是两个高中生傻傻地恋爱的故事,美国小城的孩子还比较纯情,不像《 Gossip Girl 》里面的纽约孩子那样不停地乱搞。

    剥开吸血鬼的外衣,这不过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的也就是高中的你和我。每天走进食堂,就会看看那个位置上你在不在,看到你就能开心一天,看不到就一天失落。跟你说话,会忍不住偷偷看你完美的侧脸,看到无法思考,不知道你刚才问了什么问题……可也只有在这个傻傻的时候,能够毫不犹豫地说出“永远”两个字。

    当然了,“吸血鬼”这个外衣,还是给 Edward 增添了很多魅力的。迷人的外表,冷酷又神秘的个性,使我想起高中时那些酷酷的男生,从来不跟女生说话,却会在你被大雨困在教学楼下的时候,一言不发地塞给你一把伞。吸血鬼所具有的特性,似乎也能增加爱情的趣味。有谁能够背着你飞快地穿越深林,有谁能够每晚偷偷看着你睡去,有谁能够对你说出“一百年来从没有人让我如此心动”的情话?时刻存在的危险性,也使这场爱情让人欲罢不能,越是危险,越让人想要接近,就像飞蛾扑火一般命中注定。总是考第一的乖乖女,却偏偏要喜欢一个“小混混”, 看他抽烟喝酒,看他打群架,这不就是一样的道理?

    呵呵,我承认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在不停地乱想,想着高中的人和事,怀念那些单纯可爱的小美好。而这本书真正打动我的,也正是这些东西,跟吸血鬼无关。

    在这本书里,作者用很多的细节去充实了人物的性格,许多配角的形象也都是清晰可感的。那一大家子吸血鬼的善良,就是通过细节去表现的。 Jasper 在保护 Bella 的时候对她说“ You worth it ”,不只是为了他的家人,而是她本身,就值得了。

    不过我隐约有点担心,因为以前熊猫跟我说过,在配角无法继续推动情节发展的时候,他的存在就会变得很麻烦。这时作者一般会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让他来个大转变,二是让他死。那一大家子的存在的确是有着重复的地方,故事的发展不会需要那么多的“好人”,所以……唉,我真不想看到这样的发展。

    嗯嗯,休息一下,接着看《 New Moon 》!

  • 看不懂的书

    2009-07-07

     

    《过于喧嚣的孤独》。在读库上看到,在图书馆偶遇,我把它拿在了手里。一个没有听说过、现在仍记不住名字的捷克作家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读库中的寥寥数语让我看到了一种极端和剧烈。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情节。社会主义时期的捷克,一个废纸收购站的压缩工, 35 年如一日地压缩、打包废纸,包括很多的禁书。他无意中读了很多书,变得学识渊博、思想丰富,可是在那个社会这些却只能带给他痛苦。他沉迷于酒精的麻醉之中,工作效率低下,于是被调离了工作岗位。不愿离开的他,在压缩机中和他一生热爱的物品一起结束了生命。

    全书充斥着浪漫主义的情怀,他在每一个包里放一本看完的书,再用一幅名画作为包裹,就像艺术家在创作一般。可是那些浪漫都是黑色的,作者写得越美好,我越是被那种绝望的孤独感压抑得难受。

    并不太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孤独,是因为“众人皆醉我独醒”吗?他何以把那个地下工作室当作自己的天堂?作者是在批判社会主义捷克,还是在批判人类的善变和斗争?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时间重读这本书。合上书的我心中只有压抑,以及那解不开的迷惑。